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工及创建措施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工及创建措施
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青少年活动中心(少年宫)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对相关工作明确责任,责任分工到人,具体安排如下:
蔡忠勇: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“中心”创建工作。
王 艳:负责培训工作,做到日常活动有计划,有台帐,有总结。按规定整理好2006—2008年上半年“中心”活动的档案资料,并负责安排公益性活动。
刘 鸫: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、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,规范管理。
陈久林:负责营造气氛,悬挂创建横幅,向全体员工下发市文明办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材料”。利用网站,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,努力营造“人人都做参与者,个个都是受益者”的舆论氛围。同时加强环境建设,做好卫生、绿化、美化工作。污损的墙面,门窗及其他设施,必须及时清污、修缮、出新,杜绝脏乱差现象,展现文明、美观、洁净的“中心”形象。
具体措施:
1、分工不分家,各部门团结协作,共同做好创建工作。
2、确保不丢分,争取加分,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谁丢分谁负责。
3、全体教师参与,对每位教师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,并纳入年终考核之中。
4、实行定期汇报交流制,各部门定期进行交流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。
5、互相监督,促进共同发展,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工作。
雨花台区少年宫
雨花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
2008年7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