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花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文明办公室评分细则
雨花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
文明办公室评分细则
类别 | 项 目 要 求 | 分值 (满分100) |
物品摆放 (20分) | 桌、橱等物品按规定位置和标准摆放(有一处不符要求扣2分,扣完为止) | 10分 |
室内无多余物品;桌面、橱内布置整洁美观(有一处不符要求扣2分,扣完为止) | 10分 | |
室内卫生 (30分) | 值日分工和职责明确,按时进行卫生打扫(不及时扣2-5分,不打扫扣10分) | 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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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内地面、桌面、橱面、墙面、窗台、门窗等保持清洁,无垃圾、污物、污水、灰尘,无乱张贴,无蛛网,无卫生死角,无毛巾等悬挂物(有一处不符要求扣2分,扣完为止) | 20分 | |
文明办公 (40分) | 不聊天、上网、玩游戏、看电影、看不健康书籍,无吵闹等不良行为发生(发现一次扣5分,扣完为止) | 20分 |
无随意外出、串岗现象,不在公共产所吸烟(不抽游烟)(违反一项扣5分) | 10分 | |
注意自身形象和个人卫生,不穿背心和拖鞋,语言、举止文明。(违反一项扣2分,扣完为止) | 10分 | |
其他情况 (10分) | 厉行节约,不使用学校禁止的大功率电器;下班和办公室无人时及时关闭电灯、电脑、电扇、空调等设备,不出现长明灯等现象;办公室无人时能关锁好门窗(违反一项扣2分,扣完为止) | 10分 |
备注:1、文明办公室每月评选一次,获奖办公室成员每人奖励50元。
2、获奖办公室不超过办公室总数的三分之一(每次2—3个)。